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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支付红利要代扣个税吗
录入时间:2006-05-15
问:最近地税稽查部门对某单位开办的人寿分红保险业务所支付的红利,要求依法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知他们说的是否有依据?
答:《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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