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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了所在企业的一个下属部门,其承包收入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3-11-13
【中华财税网辽宁11/13/2003信息】 根据辽地税个[2000]340号规定,凡在职 职工对企业下属部门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式的承包、承 租;均应比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职 职工承包、承租本单位的下属部门,如果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照合同或协 议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照“一次性数月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本单位职工之外 的其他个人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的下属部门,均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l 2003 010 051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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