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纳税人丢了发票怎么办?
录入时间:2003-07-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4/2003信息】 纳税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免不了有发票丢 失的现象,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纳税人在发现丢失发票以后,应于丢失当日将发票的种类、数量、字轨字号、 时间及经过以书面形式报区县税务部门审查。经税务部门核实后给纳税人开具丢失 证明。 (2)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证明在报刊和电视等传媒上公告声明作废。 (3)纳税人在挂失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到税务机关接受处 罚。 (4)
上一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发票管理有哪几个主要环节?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纳税申报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纳税申报的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