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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习惯性居住”?
录入时间:2003-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2003信息】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 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 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 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 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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