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误餐补助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5-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2/2003信息】 问:按规定发给国家公务员因下乡误餐和 晚上加班的下乡补助(每天3元)和夜班补助(每夜4元),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 围?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4]089号和财税字[1995]82号文件的规定,差旅费津 贴、误餐补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免税误餐补助是有严格界定的。按财政部 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 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属免税范围;对于单位以误餐 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或从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补贴和 固定补助,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反映的情况,如果 属于每月固定发放的下乡补助和夜班补助,则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差旅费津贴、误 餐补助,应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 (i20030502812)(4)
上一篇: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数是多少
下一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