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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职工在两家以上的企业供职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1-07-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5/2001信息】 问:有一批技术人员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同 时供职于2家科技企业,两个企业都将其作为正式职工的工资管理。即一个职工有两份 工资,应如何纳税? 答: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即将两处的收入相加计算当月的应纳税额。 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的 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 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申报纳税 地点的,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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