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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1-06-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7/2001信息】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 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 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 税。 二、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 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 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 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批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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