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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股东派发股息代扣所得税吗
录入时间:2008-11-24
【中华财税网2008/11/24信息】 问:在今年半年报中我公司决定向境外H股股东派发一笔现金股息。请问,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派发股息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应就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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