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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灾区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录入时间:2008-09-17
【中华财税网2008/9/17信息】 问:企业以货币资金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30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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