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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取得发票后何时计提折旧能在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8-09-10
【中华财税网2008/9/10信息】 如果取得了发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确定计提折旧时间的,该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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