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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税率的微利企业如何认定符合标准
录入时间:2008-07-23
【中华财税网2008/7/23信息】 问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微利企业税率20%,微利企业需要认定么?还是根据微利企业的标准自己认定。如果是微利企业,平时申报时是否可以按20%?
解答: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行后,适用20%优惠所得税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由电子申报软件(企业端)自动控制其适用税率,税企双方暂不办理申请鉴定事项。具体为:企业填报当期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或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时,当利润总额“累计金额”栏或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栏小于30万元时,电子申报软件会自动按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及减免所得税额;当利润总额累计金额栏大于等于30万元时,电子申报软件会自动按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不计算减免所得税额。在年度申报时,企业依据小型微利企业三项条件确认适用应税税率,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所以,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税企双方暂不办理申请鉴定事项,但在申报时可以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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