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新所得税法规定哪类财政拨款不征税
录入时间:2008-06-20
【中华财税网2008/6/20信息】 问题:新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财政拨款一项指各级人民政府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不征税,那么向企业拨入的生产专项资金,是否要并入收入征收所得税,应如何理解条理解释!
答复:财政向企业拨入的生产专项资金,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外,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
固定资产折旧和产品质量赔付所得税处理
下一篇:
汇算请教时少交的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