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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费扣除限额
录入时间:2008-05-16
【中华财税网2008/5/16信息】 问:2007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限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084号 ] 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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