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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汽车上发生的一切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8-05-14
【中华财税网2008/5/14信息】 问:1、我单位购置了一辆二手汽车,没有发票,应该怎样入账?(对方写有转让手续,用这个单据做原始凭证可以吗?)
2、汽车上的一切费用:包括:加汽油、换机油、汽车维修、养路费、过路费、保险费、年审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3、如果是法人代表的名义购买的车,车上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入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4、如果是租用的车辆,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税法将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明确为三个基本条件:1、真实性;2、相关性;3、合理性。
根据上述规定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有发票的二手车不能入帐。因为手续、单据等不是合法有效凭证。您企业可以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可以取得发票。
2、属于您企业固定资产帐上的汽车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果业务是真实的,又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3、法人代表名义购买的车,不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可以入帐。
4、租用的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判断只要符合税前扣除的三个基本条件即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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