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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工资额没超过扣除限额怎样扣除?
录入时间:2007-08-28
问:我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没超过扣除限额,是按照实际发放的数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没超过扣除限额,按照实际发放的数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2006]126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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