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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问题
录入时间:2006-01-16
问: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实行定率征收,应纳税所得率为10%.请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包括:1、职工迟到罚款;2、投资收益;3、分回的被投资方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产生的利润?!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因此,你公司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应为你公司取得的一切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不包括由于被投资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分回的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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