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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事业单位捐赠的扣除
录入时间:2005-05-3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31/2005信息】 747.事业单位捐赠的扣除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用于公益、救济性以及文化事业的捐赠, 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
国税发[1999]65号
、
京国税[1999]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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