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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证券投资基金纳税地点
录入时间:2005-05-1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0/2005信息】 723.证券投资基金纳税地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由中国证监会核批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缴纳的企 业所得税属于中央财政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 通知》(国税发[1995]023号)的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企业 所得税,应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依据:
财税[2000]90号
、
京国税[2000]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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