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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期限
录入时间:2008-08-25
【中华财税网2008/8/25信息】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的规定,超过90天的抵扣认证期限,视同放弃了抵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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