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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建筑材料有没有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08-05-07
【中华财税网2008/5/7信息】 问:打算投资建厂生产蒸压灰砂砖,属环保建筑材料,有没有税务优惠政策?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1号):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其掺兑比例既可以以重量计算,也可以以体积计算。
同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二)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其中部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如下:
一、非粘土砖(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年)
(一)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符合国家标准GB13544-2000和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三)烧结页岩砖(符合国家标准GB/T5101-1998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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