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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
录入时间:2008-04-07
【中华财税网2008/4/7信息】 问: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算不算是委托加工,签订委托合同是否是委托加工业务界定的必备条件,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根据以上文件解析说明,受托加工首先是先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然后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委托加工业务必须有委托加工合同,如果没有合同或者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就不能视为委托加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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