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邮政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4-03-12

  经研究,现将邮政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411日起,广东省邮政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提供邮政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预征率暂定为1%

  特此公告。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