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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财法〔2013〕119号颁布时间:2013-12-05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左、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粤财法〔2013〕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