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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2012年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森林消防专用车部分车辆型号的通知

粤财法〔2013〕11号颁布时间:2013-12-05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2012年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森林消防专用车部分车辆型号的通知》(财税〔2012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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