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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5]165号
颁布时间:2005-08-09
2005年8月9日 穗地税函[2005]16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 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44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 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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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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