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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6]49号
颁布时间:2006-07-25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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