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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函[1999]54号
颁布时间:1999-03-19
1999年3月19日 鲁地税函[1999]54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 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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