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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申报表》的通知
鲁地税征字[1997]第36号
颁布时间:1997-10-10
1997年10月10日 鲁地税征字[1997]第36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字[1997]95号)文件,现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申报表》格式及 填表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申报表的管理要求,印制 发放到纳税人。 附件: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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