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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4]302号
颁布时间:2004-09-10
2004年9月10日 苏国税函[2004]302号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申请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企业的报 告》(锡国税发[2003]54号)收悉。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确定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02 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列入“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 铁企业。 特此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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