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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4]194号
颁布时间:2004-10-14
2004年10月14日 苏地税发[2004]194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4]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 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 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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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六条廉政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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