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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办转发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2004]8号
颁布时间:2004-02-06
2004年2月6日 苏财税[2004]8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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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新闻出版局转发《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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