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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新闻出版局转发《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宁财税[2004]126号
颁布时间:2004-02-27
2004年2月27日 宁财税[2004]126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局,各区县文化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转发财政部、新 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 [200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办转发财政部、新闻 出版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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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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