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国税函[2008]519号颁布时间:2008-10-23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