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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第四批出口收汇自动核销企业名单的函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384号
颁布时间:2005-06-20
2005年6月20日 京国税函[2005]384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第四批出口收汇自动核 销企业名单的函》(京汇[2005]160号)转发给你们,在对列名的出口收汇 自动核销企业退(免)税申请审核过程中,请依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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