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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37号
颁布时间:1994-01-17
1994年1月17日 京税一[1994]37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93)财法字第38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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