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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预[2001]2219号
颁布时间:2001-11-26
2001年11月26日 京财预[2001]2219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 规范我市税收秩序,坚决杜绝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越权减免税等干扰 税收秩序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环境,现将此文转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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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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