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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1]225号
颁布时间:2001-09-05
2001年9月5日 京国税发[2001]22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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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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