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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外[1998]410号
颁布时间:1998-08-14
1998年8月14日 京国税外[1998]41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补充规定〉实施细 则的通知》(京台字[199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补充规 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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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和印发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两个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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