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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颁布时间:2001-08-25
2000年8月2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国政 府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我国 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是建立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 组织,只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并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 原则,以确保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 根据第十五次会议以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新的进展情况,本次会议决 定:同意国务院根据上述原则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委派代表签署的中国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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