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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何确定纳税主体问题的批复
浙国税法[2001]12号
颁布时间:2001-02-05
2001年2月5日 浙国税法[2001]12号 安吉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何确定纳税主体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1]46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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