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0]98号
颁布时间:2000-07-03
2000年7月3日 浙国税流[2000]98号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于7月底 前上报省局。 附件: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14日 国税 发[2000]115号)(略)
上一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统一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