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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5]68号
颁布时间:2005-09-07
2005年9月7日 沪国税流[2005]68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 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63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 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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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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