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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局关于审定交通部1992年不属征收烧油特别税范围的用油分户数量的通知
沪税政一(1993)91号
颁布时间:1993-02-06
1993年2月6日 沪税政一(1993)91号 顷接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3)012号《关于审定交通部1992年不属征收 烧油特别税范围的用油分户数量的通知》,现将国家税务局审定下达的交通部 1992年不属征收烧油特别税的用油分户数量表印发转知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交通部1992年不属征收烧油特别税范围的用油分户数量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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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局《关于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所购小轿车特案免征特别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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