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93上海少儿生活用品展销会”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沪税政一(1993)133号
颁布时间:1993-04-06
1993年4月6日 沪税政一(1993)133号 近接上海市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来函,内略称:为儿童办实事,定于1993年 5月23日至6月1日在上海展览中心联合举办“93上海少儿生活用品展销会”,要 求给予减免税照顾。鉴此,经研究,对“93上海少儿生活用品展销会”有关营业 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对参加展销会的本市工业企业(包括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取得的收入应 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二、对参加展销会的本市商业企业在展销会期间取得的零售收入给予免征营 业税照顾。 三、对参加展销会的外省市企业在展销会期间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上一篇:
上海市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局《关于发行第七届全运会基金奖券的发行费收入免税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上海市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局《关于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所购小轿车特案免征特别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