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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熟水行业适用有关税种税目问题的通知
沪税政一(1994)77号
颁布时间:1994-05-12
1994年5月12日 沪税政一(1994)77号 近接有关分局反映,对熟水行业征税适用何种税种执行不一。鉴此,经研究, 对熟水行业销售熟水暂按营业税“服务业—饮食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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