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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1995)14号
颁布时间:1995-12-24
1995年12月24日 沪国税流(1995)14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0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 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的《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及上海的具体操作办法将 另行下文。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09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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