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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5)15号
颁布时间:1995-04-21
1995年4月21日 沪国税征(1995)15号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47号文《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作了新的规定,并对目 前使用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标记作了介绍,并请在1995年5月10日前安 排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和辅导,以保证执行的质量。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04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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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免征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及其所属福利企业房产税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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