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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7]167号
颁布时间:2007-10-15
各基层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无住所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公式的批复
》(国税函[2007]9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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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参加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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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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