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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大财法[2007]470号颁布时间:2007-05-21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辽财预[2007]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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