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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函[2006]120号颁布时间:2006-12-21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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